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以体制机制创新增添河湖治理新动力,我市继建立健全“河长+警长+检察长+法官”协作机制后,推出“企业河长”又一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实现政企联合管护新体系。
12月26日,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务局局长卓凛波一行深入企业,为受聘企业颁发“企业河长”牌匾,并就企业组织架构、经营状况、推动河湖治理等方面深入座谈交流。此次颁授的企业分别为汕尾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品清长富管理有限公司、海丰县金盾保洁公司等三家企业,均为属地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致力生态修复的国营民营企业。“企业河长”的设立强化了企业河长的社会责任意识,激活政企共治动能,推动形成全面发动治河护河工作新格局。
卓凛波希望“企业河长”强化责任意识,发挥企业河长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形式多样的河湖保护宣传活动,推动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河湖保护治理。鼓励企业以自身影响力发动员工、身边人员践行爱水护河行动,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共同处理问题。同时,将生态环境文明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利用企业自身资源优势,对河湖水质感官、检测指标、生态面貌等方面进行健康评估,为政府部门治水决策提供参考。企业河长纷纷表示,将坚守河湖管理保护第一线,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企业保护责任,助力幸福河湖建设。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与企业河长密切配合,加强实地巡河和监督力度,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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