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海丰县林业局等县级公共机构进行了节水载体验收,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专家评审,认为以上29个县级公共机构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要求,现认定以上单位为“节水型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附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名单.pdf
汕尾市水务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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