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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2024-07-31 17:4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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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我局于2024年6月13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深汕中心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等材料(办理号:202406130024)。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东涌镇高铁站中央商务区汕可路西侧、站前横路以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5层科研教学楼、1栋7层宿舍楼、1栋17层肿瘤中心、1栋9层感染楼、1栋3层发热门诊、2栋1层地下人防出口、1座氧气站、1座污水站、1座衰变池、1座3层地下室(局部2 层)、1座2层地下室(局部1层)、1座1层地下室,以及道路广场、管线和景观绿化等配套工程。工程总占地面积11.48hm2 ,其中永久占地7.03hm2,临时占地 4.45hm2。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65.47万m³ ;其中挖方55.88万m³ ;填方9.59万m³;借方0.25万m³,全部商购;弃方 46.54m³,其中一标弃方6.26 万m³运至汕尾市马宫街道马宫渔港启动区地块平整回填工程项目填埋,二标弃方38.16万m³普通土计划通过网上公开交易、拍卖方式公开处置,0.79 万m³ 废渣和1.33万m³钻渣泥浆运至合法场地妥善处置。项目已于2023年8月开工,计划2027年7月完工,总工期48个月。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本方案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4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8%,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本项目为兴建医院社会福利事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你单位应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水土保持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

  (二)你单位要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同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确定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临时排水、拦挡、覆盖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四)项目已经开工,你单位应马上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向我局及项目涉及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你单位要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如工程扰动新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或者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表土剥离量或者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或者水土保持重要单位工程措施发生变化, 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因工程扰动范围减少,相应表土剥离和植物措施数量减少的,不需要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七)二标开工前,应将余方处置方案报我局备案。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你单位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八)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方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将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对该项目整体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十)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以及项目所涉及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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