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水建管〔2019〕22号
关于陆丰市加僻水库
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陆丰市甲西镇人民政府:
陆丰市水务局报来的《关于上报陆丰市加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初审意见》(陆水〔2019〕7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专家组对该工程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陆丰市加僻水库位于陆丰市甲西镇,水库集雨面积0.51km2,总库容14.44万m3,是一宗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的小(二)型水库。加僻水库兴建于1958年,经过多年的运行,目前水库工程各主要水工建筑物出现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为消除工程隐患,发挥水库综合利用效益,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对加僻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二、陆丰市加僻水库为小(二)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设计标准采用10年一遇。
三、同意水库设计洪水位为18.67m,校核洪水位为18.90m,总库容14.44万m3。
四、基本同意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固大坝,加固溢洪道,新建输水涵管,完善工程观测设施、防汛道路,新建管养房等。
五、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总工期为12个月。下一步应按中央、省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要求,及时调整工期,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加固任务。
六、经审核,工程概算投资为566.09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35.3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5.7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1.74万元,工程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3.32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和省级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县、镇自筹解决。
七、本工程建设管理由甲西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完工后的运行管理也由甲西镇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另设管理机构。管理单位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要求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八、其他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陆丰市加僻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汕尾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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