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报来的《汕尾市纪委办案工作点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本方案为补报方案,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区工业大道南侧,原城区公路分局北侧,建设1栋6层办公楼、1层地下室和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总占地面积1. 02h㎡,均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0.95万m³,填方总量0.95万m³,利用方量0.77万m³,调出(入)0.18万m³,无须外购(借)土方,无弃土(石、渣),项目总投资2364万元,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2017年3月完工,总工期为23个月。
项目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2℃,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99.4mm。土壤类型以赤红壤为主,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区属于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微程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t/(km2 ·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和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19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表土保护率92%,渣土防护绿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围1.02h㎡。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五)本工程破坏植被面积1.02h㎡,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0.51万元,应尽快向我局缴清。
三、有关工作要求
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汕尾市水务局
2019年1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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