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汕尾市区环品清湖金湖路东段(示范段)岸线修复景观工程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区东南部的品清湖北岸,西起星河湾酒店,沿岸线向东至长富山西侧,为新建工程,全长1131m。总规模宽度100~140m,岸上道路标准段宽度36m,海堤及岸线修复示范段生态景观带宽70~11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项目占地9.22h㎡,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方总量为3.4万m³,填方3.4万m³,无弃方。工程已于2019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0年4月完工,总工期 12个月。工程估算总投资为8901.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6459.3万元。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区地势较平坦,地形起伏较小,原始地貌属滨海平原地貌。项目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1.88℃,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99.4mm。土壤类型以赤红壤为主,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区属于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微程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和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0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挡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围9.22h㎡。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应结合施工现状,对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及时落实拦 挡、覆盖、排水、沉沙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四)本工程破坏植被面积9.22h㎡,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61万元,开工前应一次向我局缴清。
三、有关工作要求
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四、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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