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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河县河田镇螺河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 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 2020-06-05 09:2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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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水务局:

  报来的《关于陆河县河田镇螺河支流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初审意见》(陆河水务[2020]10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水文

  基本同意依据《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2003年)选取设计暴雨参数,并采用广东省综合单位线法推求各河道设计洪水。应补充涉水建筑物施工期洪水计算。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本工程任务是通过综合治理,实现流域生态系统完整性,改善人居环境,维护河流健康,将项目区建设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安全、生态、和谐小流域。

  (二)工程建设总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2h㎡,其中:生态修复 479.8h㎡;崩岗治理49处,面积约为8.12h㎡;整治沟道7.08km,河道清淤7.08km,护岸13.16km。

  四、总体布置与措施设计

  同意本项目划分为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整治区、沟道治理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2hm2。

  (一)生态修复区

  基本同意该区采取人工抚育、补植等措施,同时设置封禁碑牌和护栏,加强对林草植被的保护。设计种植水保林面积273h㎡,封禁治理面积200.88h㎡。应进一步复核水保林种植面积,完善水保林种植设计及封禁区补种设计。

  (二)综合治理区

  本项目综合治理区主要为螺河5条支流范围内的49处崩岗,崩岗治理面积8.12h㎡。基本同意崩岗治理采取生物毯覆绿护坡技术措施,但应依据各崩岗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补充完善、优化治理设计。

  (三)沟道治理区

  本项目沟道治理区主要对宝山溪、石奇头溪、林前坑溪、仓背溪、白石坑溪水等5条支流开展沟道护岸、清淤。其中:宝山溪干流镇区段护岸采用卵石式鱼槽生态框护脚+草皮护坡+岸边亲水步道,其他河段护岸均采用生态格宾石笼护脚+草皮护坡型式,部分河道修建亲水绿道,并在林前坑溪段设置一处水保景观公园。项目整治沟道7.08km,河道清淤7.08km,生态格宾两岸防护共13.16km。部分河段的护岸设计不尽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

  (四)应进一步优化水保公园的布设。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的施工总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三)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工期两年。

  六、水土保持监测

  应进一步完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的设计,及监测点位的布设。

  七、工程管理

  同意本工程的建设管理由河田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建后运行管理由河田镇水利所负责。

  八、投资概算

  (一)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采用的定额。

  (二)经审查,按设计单位的水保林种植充补工程量说明进行修正了概算工程量,另调整了部分材料价格,并调整了部分工程费用。经初步核算,工程概算投资2818.7万元。

  九、效益分析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效益评价结论,本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二)基本同意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的方法和结论,本工程经济上合理科学,具有较好的国民经济效益。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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