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中共汕尾市委党校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海丰县莲花山畔的教育园区,本工程共建设3栋综合教学楼、4栋学员宿舍、2栋人才公寓、1栋展览馆、1栋学术报告厅、1栋体育馆、1栋学员食堂等共计13栋地上建筑物,2处地下停车场,配套的室外部分场地硬化和绿化以及配套的水、暖、电工程;本工程共计占地面积14.77h㎡,其中永久占地13.99h㎡,临时占地0.78h㎡。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6.42万m³,土石方回填总量27.84万m,借方21.42万m,无弃方。工程已于2017年7月开工,计划2020年12月完工。本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2℃,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200mm。土壤类型以赤红壤为主,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区属于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 500t/(k㎡·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和广东省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1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26%。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77h㎡。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扰动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应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排水、沉沙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五)按照《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本工程为兴建学校社会福利事业,无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四、省以及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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