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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教师公租房A1、A2、A3栋;运动场;学生宿舍楼;食堂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 2020-06-24 10: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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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林伟华中学:

  你校报来的《汕尾市林伟华中学建设项目(内容包括教师公租房A1、A2、A3栋;运动场;学生宿舍楼;食堂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市区文兴路龙船山旁,本工程由3栋9层公租楼,1座运动场,1栋6层学生宿舍楼,一栋3层食堂、附属工程配套工程组成。工程占地面积3.86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08万m³,土石方回填总量3.08万m³,项目无借方、无弃方。工程已于2016年1月开工,并于2017年7月完工。项目总投资6700万元,土建投资5705万元。本项目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项目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1.9℃,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99.4mm。土壤类型以赤红壤为主,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区属于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广东省和汕尾市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0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5%。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86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评价结论。

  (四)按照《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本工程为兴建学校社会福利事业,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四、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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