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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区东城大道东段(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2020-06-24 10:3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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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汕尾市区东城大道东段(二期)市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汕尾市区东城大道东段(二期)市政工程项目(下文简称“本项目”)位于汕尾城区东部,路线起点与站前路相交,终点止于体育东路,全长 1.136km。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50km/h,路面横坡 2%。本项目由路基路面工程、箱涵工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和其它配套设施等组成。项目占地5.11hm2,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挖方总量为6.15万m³,填方10.15万m³,利用方量1.77万m³,调入(出)方量4.33万m³,须外购(借)土方4.00万m³,无弃方。工程已于2020年2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1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703.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348.2万元。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区地势较平坦,地形起伏较小,原始地貌属滨海平原地貌。项目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1.9℃,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99.4mm。土壤类型以赤红壤为主,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主。项目区属于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微程度,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广东省和汕尾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1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挡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围5.11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应结合施工现状,对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及时落实拦 挡、覆盖、排水、沉沙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五)本工程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56万元,项目现已开工,应尽快向我局缴清。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形成管理制度。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参建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依法落实后续设计。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落实到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

  (三)依法落实预防措施。各类施工活动应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应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复迹地植被。

  (四)依法开展监理监测。你单位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及时做好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应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

  (五)依法履行变更程序。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四、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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