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螺河灌区管理中心:
我局于2020年8月27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取水权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准予变更,同意变更你单位持有的取水许可证(取水(粤尾)字〔2019〕第00003号)上的取水权人名称及法人代表信息,变更后的信息在新的取水许可证及登记表中载明。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水务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