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第三人民医院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的批复
汕尾市第三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汕尾市第三人民医院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汕尾市第三人民医院位于汕尾市海丰县汕可路赤坑段西侧,项目区东侧紧邻汕可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119m2,建设用地面积21070m2,总建筑面积53130.69m2,计容建筑面积39821.49m2,容积率1.89,建筑基底面积6706.04m,建筑密度31.82%,绿地面积6348.39m,绿地率30.13%。项目分三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4层门诊楼,1栋6层住院楼,1栋5层医技楼,1栋3层病人及职工餐厅,1栋1层配电发电机房,1栋1层太平间、垃圾转运站及污水处理站,1栋11层行为医学专科楼,1栋13层后勤综合楼,1栋1层连廊,2栋2层连廊,2栋1层门卫,1~2层地下室以及景观绿化和道路管线等配套工程。项目总占地3.12hm2,其中永久占地2.41hm,临时占地0.71 hm2,土石方挖方总量为5.38万m³,填方4.87万m³,借方0.10万m³,为外购绿化覆土,余方0.61万m³。工程已于2013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2年6月完工,一期、二期工程计划总工期69个月,三期工程施工时间待定。项目总投资为1.5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00亿元,建设资金由汕尾市财政局与建设单位统筹解决。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区属低山丘陵地貌,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2.0℃,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389.5mm。土壤类型以赤红壤为主,地带性植被类型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地处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广东省和汕尾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2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5%,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挡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达到22%。
(二)同意项目场平期水土流失责任范围为3.12公顷,一期、二期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69公顷。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应结合施工现状,对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排水、沉沙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五)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 号),该项目免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 理,形成管理制度。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 ,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参建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做好水土保持工程的后续设计工作。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落实到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
(四)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应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需弃置的,应堆放在法规规定允许堆放的区域,落实防护措施,防止弃渣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危害。
(五)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六)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七)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八)落实定期报告制度。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厅书面报告开工信息。建设期间的每年3月底前,向我厅及相关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九)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9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汕尾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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