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0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我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重要论述,迅速推进各项整改工作,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高标准、高质量、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制定方案,厘清任务。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印发了《中共汕尾市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台账清单,提出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党主要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对整改事项进行认领。
(三)加强协调,压实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积极发挥局机关党委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以党组为主,科室、下属单位、党支部协助,加强检查督促,压实党建责任。既调班子、强队伍,又从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具体环节入手从严整改,解决下属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四)狠抓落实,循序整改。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召开了全局党员干部大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局党组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会,听取责任科室、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要求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针对问题,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抓实整改。同时,局党组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紧盯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履职担当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到位”问题。
问题1: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的重要论述不够到位,学习浮于表面,没有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有差距,对标上级要求仍有不足,特别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督”的总基调有待加强。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24次党组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统治水的重要论述。②深入开展调研活动,7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共撰写8篇调研报告,为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③《汕尾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已完成报批稿;启动了《汕尾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④推进红草园区排洪治涝项目(二期)和西溪、大液河水闸重建等水利工程,市区应急备用水源、公平水库至市区管道输水工程、红草园区排洪治涝项目(三期)等项目已向上级申请专项债,正在推进前期工作。⑤开展22宗250公里中小河流、5宗海堤、3宗水闸建设。制订规模以下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市碧道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品清湖省级碧道试点已基本建成。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考核。2019年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条红线”全部达到省下达的指标要求;开展节水、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编制汕尾市重要江河生态流量管控方案、分水方案等工作;市水务局节水机关建设工作完成,市城区县域节水建设基本完成;积极组织开展2020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⑦狠抓督促检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工作。结合水资源“一事一单”整改,指导基层准备最严格水资源考核资料,针对梅陇灌区无责任主体情况,提出分散发证办法,目前已完成。联合市住建局发文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水土保持方案补办进度。通过属地自查核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开展汛前水利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度汛。通过督办,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问题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堤防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等“短板”仍然存在。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①2018年度中小河流治理已全部完成,2019年度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②积极推进6宗海堤列入省千里海堤达标计划的实施。③积极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④继续推进剩余的18宗大中型水库病险水闸除险,督促各县区加快前期工作进度。
问题3:落实“强监督”力度不够,巡河巡湖“后半篇文章”有待加强。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认真落实河长制湖长制。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湖长共巡河巡湖21667次,针对巡河巡湖发现问题和河湖管护存在的问题,市河长办累计发出通报和督办函89件并跟踪问题的落实整改。其中,品清湖未及时清理破船、沉船、餐饮船等问题巡察后已整改。②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建立每年各县(市、区)第一总河长向市第一总河长述职、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常务副组长述职机制。③2019年全市262宗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包括螺河陆丰段3宗),为全省6个销号率100%的地级市之一;列入省“五清”范围的346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改。今年排查规模以下河湖四乱问题233宗,销号197宗。
2.“履职担当不够到位”问题。
问题4: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力。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历史经办的4个企业至今仍未脱钩,4个企业的行政关系仍由局机关管理,且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有经济往来,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企业改制及脱钩工作,并成立了推进企业脱钩领导小组,推动下属企业改制和脱钩的协调推进工作。②加强对下属4个企业的监督管理。完成4个企业的财务审计,确保生产安全和资产完整、不流失。目前,局机关与其下属单位、企业已无经济往来。
问题5:汕尾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改制进度缓慢。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局党组要求分管领导牵头,全面落实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明晰、债权债务清理、人员安置方案审批等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和国资委、市投控公司沟通对接,协商移交转让手续。在未移交之前,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目前情况稳定。
问题6:部分重点工作久拖不决。局党组对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有待加强,一些重点工作进度缓慢。汕尾火车站片区干渠建设工程和市公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未能按计划完工。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①针对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落实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工作。②压实业主单位职责,目前业主单位已通过各项措施加快公平灌区赤坑隧洞剩余150米的施工。③已多次与市城区、东涌政府沟通,共同推进火车站片区干渠东涌段工程进度。
问题7:民生工程推进缓慢。局党组对部分民生工程推进力度不够。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规划滞后。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①针对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热门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协助业主单位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建设项目。②青年水库备用水源项目中,埔边至西闸处黄江南岸的供水干管已结合道路施工铺设。③市财政局已下达前期工作经费。目前青年水厂至西闸段等已完成可研,正进行立项等前期工作。
问题8:公平水库至市区输水工程前期规划设计均未如期完成,进度缓慢。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①针对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落实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工作。②管道输水工程已确定可研编制单位,市财政落实了前期经费,目前已完成野外勘探测量报告编制工作和可研报告、立项等工作。
问题9:龙潭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前期规划设计均未如期完成,进度缓慢。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①该项目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正在修改完善,并按项目申报要求,编制完成总体方案。②积极协调省水利厅和财政厅加快项目审查。③继续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和争取上级扶持资金。
问题10:海丰梅陇灌区至今未能按照省厅要求办理农业取水。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梅陇灌区取水许可发证工作。
问题11: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不够到位。对市直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不够,对县(市、区)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的指导监督不够到位,截止2019年7月,对全市已开工建设但未有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244个建设项目指导监督缺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①针对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快项目水保方案完成进度。②目前5宗监测项目已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测。③两次联合市住建局发文要求未按规定编报水保方案项目补办手续,对建设项目(市直47宗,县市区197宗)发出整改通知,目前171宗已报批;对各县(市、区)落实整改进度发出三期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④局领导多次带队对汕尾新区管委会、陆丰市、海丰县的水土保持方案补办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问题12:对意识形态学习研究部署不够主动。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坚持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纳入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议题。②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我局网站、公众号的日常监管。③对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学习、履责、宣传、调研、制度建设等任务进行细化,厘清责任人、完成时限,做好跟踪落实等工作。④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度学习计划,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其中。⑤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到我局作意识形态专题辅导报告。⑥2020年4月3日,局党组举办了意识形态学习培训会和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分析会。
问题13: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落实的力度不足。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2020年2月,局党组已向市委专题报告了2019年度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②2020年初,我局制定了2020年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意识形态安全相关文件。③班子成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和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个人述职报告上把抓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剖析。④2020年4月3日,局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培训会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对涉水利业务中若干意识形态问题进行分析研判。
4.“政治意识有待增强,对待巡察监督不够重视”问题。
问题14:未及时报告设计院个别领导因涉嫌工程项目串标被河源市公安机关传唤和刑事拘留事情。
整改状态:正在落实中。
整改情况:①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的请示报告,做好后续相关事宜,并及时向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市委第二巡察组书面报告进展情况。②2020年2月21日,安排两位党员干部到设计院兼任院长和副院长,加强设计院的日常管理。③2020年4月10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汕水办〔2020〕10号)。
问题15:对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差旅补助不符合规定等问题自查督促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处理。②局多次召开清查清退会议;局主要领导跟班子成员,班子成员跟分管科室、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多次开展谈心谈话,要求把清查清退工作抓紧抓细抓实。③对照财务部门查账列明的个人数额,要求各人对账确认。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立行立改。④出台《汕尾市水务局差旅费报销的管理规定》《汕尾市水务局现金管理规定》《汕尾市水务局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等文件并严格执行,避免再出现类似违规行为。
(二)“党的建设有待加强,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问题
1.“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
问题16:局党组开展民主生活会“重痕迹、轻实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的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改,查摆问题流于形式,整改问题停留在“书面整改”。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在巡察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反思剖析了以往民主生活会“重痕迹、轻实效”等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落实方案,有序整改。②认真针对2017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了相应的台账清单,并积极检视完成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目前已完成书面整改材料。
2.“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问题17:下属单位党的组织功能空化。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建立由4名党组成员挂钩联系4个党支部的制度,指导联系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②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的培养,鼓励主动向党组织靠拢。③调整充实党员担任下属单位班子成员。指派局机关和保障中心(公益一类)两名科级党员干部分别兼任设计院院长、副院长,提高设计院领导班子的党员比例,充实领导班子力量。④督促下属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各下属单位已分别制定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劳动考勤管理制度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接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并进一步强化执行力,抓好制度落实,强化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意识。⑤强化党建督查。建立党建工作督查机制,由机关党办具体承办,开展经常性、随机性党建工作督查,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到实处。
问题18:部分支部工作弄虚作假。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2020年2月25日,局机关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进行深刻反思检讨;局机关党委印发了通报文件,要求我局全体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发生类似问题。②局机关党委建立了党支部督促检查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党建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③2020年3月24日及6月9日,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听取各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以及落实“三会一课”等情况,要求各支部扎扎实实把基层党建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3.“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问题19:事业单位干部调动违反相关规定。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调动情况进行倒查,并向市委组织部作出说明。②2020年7月27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相关同志调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进行深刻反思。③2020年2月17日,局分管领导召开办公室会议,组织人员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以问题为导向,纠错纠偏。
问题20: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严。局党组对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够到位,存在轮岗交流、任前公示等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关于轮岗交流问题:①2019年10月8日,经局党组研究,对该同志进行轮岗。②2019年8月以来,办公室按照“三定”方案,重新对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情况进行了清理统计,建立完善干部交流台账。③局办公室结合市水务局实际,提出《汕尾市水务局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意见(试行)》,经局党组领导同意后于2019年12月16日执行,有效推动了干部交流、科室负责人职位空缺配备等工作长期常态开展。④局党组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⑤2019年以来,局党组探索实施水利人才“上挂”和“下挂”,不断充实、优化我局干部队伍结构。
关于任前公示等制度执行不严问题:①局人事部门深入研究《干部任用条例》要求,严格把关,在干部任免公示文件上公布12380电话,严格按公示时间规定执行,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②对巡察指出公示时间不够的问题,局党组责令局办公室认真举一反三,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局党组2020年6月2日出台的《中共汕尾市水务局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试行)》精神执行干部任免公示时间(自党组会议审议决定第2天起5个工作日)。
问题21:人事档案管理不严谨。局人事部门对人事档案管理不够到位,个别干部存在档案材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2019月8月,办公室负责同志到市人社局对相关同志档案进行认真查核,并将缺少的材料全部补充完善。②局分管领导对相关同志开展谈话提醒,严肃批评。③2020年3月1日,全局公务员干部档案已全部转递到市委组织部的档案室管理。④2020年3月6日,局办公室召开会议,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局办公室要求每年定期安排人员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问题22:下属单位人事监管不够到位,存在“裙带关系”。
整改状态: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加强对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的学习研究。针对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近亲关系的人员作出相应处理。②局党组要求局办公室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加强下属单位新进人员资格审核。③稳步推进局属4个企业脱钩和人员转隶。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
问题23:局机关和监理公司违规包干公务出差补助。监理公司、设计院、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对相关责任领导给予党纪处理。②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包干公务出差补助清理,已全部清退完毕,并上缴财政国库专户。③我局于2019年9月30日制定出台《汕尾市水务局差旅费报销的管理规定》《汕尾市水务局现金管理规定》《汕尾市水务局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④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财经纪律学习,积极清查清退,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问题24:局下属单位设计院个别领导“私车公养”。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成立问题调查工作组,对设计院“私车公养”情况进行核查,相关责任人已于2020年1月20日全额退回“私车公养”保险费用。②局党组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深刻检讨,作书面检讨。③2020年3月16日,局党组印发通报,对相关同志作出通报批评,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纪律建设不够严实”问题。
问题25:局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到位,“关键少数”律己不严,对干部职工监管不够到位。个别党组成员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其配偶在关联企业兼任监事的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个别抽查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责任落实。②关于个别党组成员未如实向组织报告其配偶在关联企业兼任监事问题,当事人已于2019年初调离市水务局,其配偶已于2019年12月退休,并主动申请辞去相关企业监事职务,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问题26:对新进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备案不够及时,个别干部没有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①收到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组提醒后,相关同志马上上交其往来港澳通行证,并作出书面检讨。局领导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作出严肃批评;同日,局领导对局办公室主任未严格抓好出国(境)证件管理进行了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要求局办公室牵头,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我局复核范围人员信息进行更新整理,确保不漏一人。②2020年4月中旬起,局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再次核查出国(境)证件上交情况,查漏补缺,及时对转隶、新进干部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目前,我局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已全部上交单位集中保管。
③我局已于2019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建立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
问题27:个别同志未向组织报告其妻子为香港籍居民及小孩入籍香港的问题。
整改状态: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责令局办公室对相关人员作出调查,开展了谈话提醒、谈话笔录,并向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提交处理报告。2019年10月8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②2019年11月6日,局主要领导对当事人所在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强化个人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工作。
3.“下属单位监管宽松软”问题。
问题28:设计院涉嫌违法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的请示报告。②加强设计院领导班子建设。2020年2月21日,安排两位党员干部到设计院兼任院长和副院长,加强设计院的日常管理。所在党支部书记列席该院班子会议。③2020年4月10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汕水办〔2020〕10号)。④经局党组批准,水务局成立审查调查组,同日,局机关党委成立审理组。⑤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了《投标管理细则》《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问题29:建管中心超范围使用项目管理费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要求建管中心进行深刻反思,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汕财法﹝2017﹞3号),吸取教训,举一反三。②2020年6月2日,局党组会议已对建管中心进行通报批评。③局办公室发文要求建管中心自查自纠。④局分管领导对建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问题30:监理公司违规开展监理业务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监理公司已针对总监、监理工程师同时承揽10个以上的监理业务的违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认真组织学习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范》(SL288-2003),吸取教训,举一反三。②2020年6月2日,局党组会议已对监理公司进行通报批评。③局办公室已发文要求监理公司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问题31:工程公司违规转包工程并收取管理费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工程公司自2017年启动改制工作以来,已经暂停承接工程业务,同时认真倒查整顿,在此之前发生的工程业务也已基本建设完成。②2020年6月2日,局党组会议已对工程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范承接工程业务,严格规范完善公司管理制度,杜绝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问题32:粤水公司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阶段性任务。
整改情况:①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情况。②目前,市粤水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清产核资和人员安置脱钩方案。移交国资委后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
4.“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问题33:预算执行不严谨,财政预算执行不到位,存在支出超预算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我局已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门的规定规范预算编制,量入为出,先预算后支出,提高预算的执行率,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②局党组已积极向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解决问题。
问题34:现金管理不到位,局及其下属单位和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额使用大额现金和库存现金存量数额大等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我局立行立改,于2019年10月份相继修订出台了《汕尾市水务局现金管理规定》和《汕尾市水务局公务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②局及下属单位和企业严格审批现金支付手续,控制现金使用。对公务卡报销程序作了明确规范,不再进行现金结算。③按规定的限额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量,杜绝超范围使用现金的现象。
问题35:资产管理不严格,局党组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均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2020年1月17日,局党组重新修订《汕尾市水务局自主采购制度》《汕尾市水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汕水办函〔2020〕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账账、账实相符。②目前,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已完成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实行账实分开管理。
问题36:建管中心购买的系统软件、办公用品和档案架。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责令建管中心进行立行立改,做好软件、办公用品和档案架等物品的资产登记,并对建管中心其他资产进行清查、造册登记。②全面清理中心的固定资产,按照局印发的《汕尾市水务局自主采购制度》《汕尾市水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汕水办函〔2020〕5号)严格执行。
问题37:采购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①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②局党组召开会议,要求对原市三防办采购中存在的程序问题举一反三,杜绝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③2020年1月17日,局党组要求重新修订《汕尾市水务局自主采购制度》《汕尾市水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汕水办函〔2020〕5号),并印发至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总的来看,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我局管党治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任重而道远,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努力。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特别是“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及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打造“水利网”的指示要求来统揽全市水务工作全局,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35571;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赤岭段西侧汕尾市水务局;电子邮箱:sw3335571@126.com。
中共汕尾市水务局党组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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