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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的报告
  • 2021-02-23 11:2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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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迅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的通知》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围绕相关内容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示范创建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制定出台年度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教育培训计划等文件,保障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确保落到实处。年初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为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资料征订、宣传栏建设、网站及公众号运行、学习培训教育等工作提供保障。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重在付诸实践、知行合一,切实把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体现到工作实践之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法办事,恪尽职守,务实苦干,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意识有效转变。

  (二)全面深化改革。机构改革后,水旱灾害防御仍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水旱灾害防御任务依然繁重。我局始终坚持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以及相关基础性工作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同时,积极履行三防成员单位水利部门职责,市三防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或出现险情灾情时,我局都积极参与联合值守和会商研判。

  (三)提升行政水平。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为平台,有序开展各项学法教育培训活动;完成水利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在线学习培训工作任务;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河长制培训班,对全市56个乡镇(场)分管河长制工作的领导进行培训;邀请省水利厅和我市专家为全系统水政监察和水资源管理人员近100人授课;邀请市委宣讲团和党校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形势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依法履职教育等。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教育活动,有效增强了学法培训的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

  (四)营造工作氛围。结合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通过LCD宣传标语、法律咨询、节水宣传教育进校园、在电视报刊、局网站、“汕尾水务与河长”公众号和高铁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LED屏幕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水法》《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改革创新,促进依法履职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抓手,全面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简易注销、注册登记信息共享等改革措施,及时剔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证明,大力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实行行政审批专人专岗,一个窗口对外,极大方便群众办事。目前,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结率达98.3%,群众满意率达到98.6%。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局网站列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开设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网上信访、招标采购等政务公开专栏,将部门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均实现了网上预约服务,方便群众查看办事指南、查询办事进度。

  三、强化制度约束,落实依法决策

  (一)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先后对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水利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区后备水源建设项目、河湖划界、下属单位改制等工作举办论证会和联席会议。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防范行政风险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检查指导,推动依法治理

  (一)全面铺开水利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检查全市20个在建工程及12家水利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聚焦危险性较大工程,对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洞室等关键节点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查出存在安全隐患29项,积极整改。

  (二)持续加大河湖巡查执法力度。年以来各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8719次,巡河发现问题723个,发出通报和督办函28件。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湖长制工作述职机制的通知》《汕尾市河长湖长巡河巡湖“一清单两台账”》《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工作手册》,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开展航拍,全方位巡河巡湖。截至今年9月底,共排查243宗规模以下河湖“四乱”问题,销号222宗,排查清理数量居全省前列。扎实开展河湖执法及陈年积案“清零”行动专项工作,截至目前,4宗陈年积案已全部办结。加强水土保持执法和检查工作,针对311个需整改问题,要求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手续,水土保持工作逐步实现从“被动查”到“主动管”的转变。

  五、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个别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够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下来,在以下几方面抓好整改。

  (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办、依法治市办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做好整改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按照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科学谋划学习计划,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实际行动上,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实落地。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根据《汕尾市普法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今年内举办一期以上民法典专题讲座;依托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考试和年度学法考试。

  (四)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水利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和自办的培训班,进一步能力素质,努力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工作队伍。

  专此报告。

  汕尾市水务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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