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华师附中汕尾学校西侧新衢路及北侧道路市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华师附中汕尾学校校区的西侧和北侧。新建新衢路794m,宽30m,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北侧道路696m,宽20m,道路等级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排洪渠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强弱电预埋管等配套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31h㎡,其中永久占地约4.09h㎡,临时占地约0.22h㎡,占地类型为裸土地和其他草地。土石方挖方总量约5.87 万m³,填方总量为5.96 万m³,无弃土,外购绿化覆土0.09 万m³。工程已于2016 年12 月开工,2018 年6 月完工,总工期18 个月。工程总投资5689.2 万元,土建投资4993.9 万元,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本方案为补报方案。项目区属风化剥蚀丘陵地貌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2.0℃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99.4mm;项目区地带性土壤主要为赤红壤。区域植被为亚热带雨林常绿阔叶林,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为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取500t/km2 .a。项目区不属于国家、广东省和汕尾市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31h㎡。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1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评价结论。
(四)本工程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16 万元,现项目已完工,收到本批复后尽快向我局一次性缴清。
三、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同时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我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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