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路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国道G236线汕尾城区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境内,为新建工程,建设单位为汕尾市公路事务中心。2020年10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以粤发改投审〔2020〕80号文件批复了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502-48-01-077874)。工程起点(桩号K0+000)位于汕尾市城区桂竹岭(瑞城花园西北侧)接现状国道G236线汕尾大道(对应国道网桩号为CK1311+436),终点(桩号K13+870.006)位于汕尾市城区新民村西北侧,与现状国道G236汕遮段采用T型平交(对应国道网桩号为CK1320+623)。路线全长13.87km,全线采用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38米,全线设桥梁1437.4m/5座,其中特大桥、大桥3座1368.4m/3座、中、小桥2座69m/2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需改路2890m,改沟355m。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0.48h㎡,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03.55h㎡,临时占地面积为56.93h㎡。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为376.04万m³,填方总量为289.84万m³,无借方,弃方总量为86.20万m³,弃方全部运至汕尾市城区东涌镇町前村村前盐场进行回填综合利用。工程估算总投资约为113556.9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为75190.32万元,所需资金为财政投资。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开工, 2024年9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项目区为丘陵、山间洼地及冲积平原地貌,地形起伏较大,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2.0℃,年平均降雨量1899.4mm,土壤类型以赤红壤为主,地带性植物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属于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强度轻微,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国家级、广东省和汕尾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但项目沿线500m范围内有乡镇、居民点,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应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60.4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应结合施工现状,对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排水、沉沙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六)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55.705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控。本项目依法必须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及项目涉及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季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
(五)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 20%以上的,应当在充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 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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