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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2021-10-22 11:3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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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局:

  你单位报来的《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街道南联村道旁,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901.31㎡,总建筑面积39781.39㎡(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3199.47㎡,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6581.92㎡),建筑密度22.22%,容积率1.15,绿化率3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1栋综合楼、1栋后勤楼、1栋设备房、门岗、局部1层地下室及配套道路、排水管网、景观绿化等组成。

  工程占地总面积3.19h㎡,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2.89h㎡,临时占地面积为0.50h㎡。工程挖方总量为3.94万m³;填方总量为1.53万m³;借方总量为0.65万m³,余(弃)方总量为3.06万m³。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7850万元,工程建安费21992万元。本工程已于2020 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2 年6月完工,工程总施工期25个月。本方案属于补报方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剥蚀残丘地貌,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2℃,多年平均降雨量1730mm。地带性土壤类型为赤红壤,地带性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a。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国家级、广东省和汕尾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本项目防治标准等级为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19h㎡。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6%,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六)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下列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一)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本项目为兴建医院社会福利事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市、县(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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