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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的批复
  • 2021-11-08 10:4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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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省道S241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省道 S241 线汕尾城区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珠东快速城区段)项目路线起于路线起于汕尾城区和海丰县行政交界(海丰县赤坑镇船坞村百姓公庙附近),桩号为K74+864,终点为K75+795.161,全长约0.931km。为改扩建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7.0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工程占地面积12.28hm2,其中永久占地11.56hm2,临时占地0.72hm2,土石挖填方总量为52.06万m³,其挖方51.53万m³,填方量为0.53万m³,弃方51.00万m³。

  本项目总投资9656.7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129.34万元。资金由市级财政筹措解决。工程已于2020年12月开工,计划2021年10月完工,总工期为11个月。本方案属于补报方案。

  项目区为丘陵地貌,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2.0℃,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899.4mm。项目区地带性土壤为赤红壤,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属于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强度轻微,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 •a)。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国家级、省级和汕尾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重点治理区,但项目位于县级以上城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2.2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挡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应结合施工现状,对堆放土方及开挖裸露区域及时落实拦、挡、覆盖、排水、沉沙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造成危害。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六)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6.14万元。现项目已开工,应尽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形成管理制度。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参建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依法落实后续设计。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落实到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本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水土流失监测项目,项目现已开工,项目法人应尽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及项目涉及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同时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我局备案。

  四、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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