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对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交通局等21个市直公共机构进行了节水载体验收,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专家评审,认为以上21个市直公共机构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要求,现认定以上单位为“节水型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附件:2021年度汕尾市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汕尾市水务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汕尾市市级公共机构
节水型单位名单
中共汕尾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汕尾市委老干部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公安局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司法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汕尾市商务局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汕尾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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