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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汕尾市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的通知
  • 2021-12-17 17:0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汕尾市水务局
  •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和《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对汕尾市公安局、汕尾市交通局等21个市直公共机构进行了节水载体验收,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以及专家评审,认为以上21个市直公共机构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评价标准》要求,现认定以上单位为“节水型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附件:2021年度汕尾市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汕尾市水务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

  汕尾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印发

  附件:

  2021年度汕尾市市级公共机构

  节水型单位名单

  中共汕尾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汕尾市委老干部局

  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尾市公安局

  汕尾市民政局

  汕尾市司法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汕尾市商务局

  汕尾市农业农村局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汕尾市卫生健康局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

  汕尾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汕尾市医疗保障局

  汕尾市金融工作局

  汕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汕尾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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