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公安局:
我局于2022年3月22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汕尾市禁毒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区汕尾大道赤岭水库西侧,工程占地面积 9000m2,总建筑面积 7064.84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064.84m2,建筑物占地面积2701.29m2,容积率0.78,建筑密度30%,绿化率30%。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4层建筑、文化广场、停车场及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土石挖填方总量约1.12万m³,其中,挖方0.67万m³,填方0.45万m³,弃方约0.20万m³,弃方运往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一期校门前临时道路工程回填利用。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702.8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解决。本工程已于2020年4月开工,计划于 2022年5月完工,总工期26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区为冲积平原地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为21.1℃,多年平均降水量1870mm,土壤类型主要为赤红壤,常见的乔木有相思、松树、桉树、红树林等。项目建设区内植被覆盖约30%;项目区属于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强度轻微,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不属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但项目属于汕尾市城市区域,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9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0.45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
(二)项目已近完工,请抓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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