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陆河县水务局报来的《关于陆河县北龙水库除险加固工 程初步设计的初审意见》(陆河水务〔2022〕48 号)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工程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专家审 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 批复如下:
一、北龙水库位于陆河县河口镇,建于 1961 年,1962 年 12 月竣工蓄水,水库集雨面积 9.3km2,总库容为 474.81 万 m³,是一座以灌溉、防洪为主的小(一)型水库。水库于 2008 年进行了除险加固,经多年运行,存在安全隐患。2021 年 4 月经安全鉴定,北龙水库大坝被评定为三类坝,鉴此, 我局同意对水库进行必要的除险加固。
二、北龙水库为小(一)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主 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临时建筑物 级别为 5 级。同意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 30 年一遇,校核洪 水标准为 300 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标准为 20 年一 遇。
三、同意水库维持原正常蓄水位 131.50m、死水位 113.30m 不变。同意水库设计洪水位(30 年一遇)为 136.52m, 校核洪水位(300 年一遇)为 138.53m,水库总库容 474.81 ×104m³。
四、基本同意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固主、 副坝,加固溢洪道,重建输水涵管启闭室及更换斜拉杆,配 套防汛应急抢险道路。同时,完善配套大坝监测等管理设施。
五、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总工期为 12 个月。 下一步应按中央、省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要求,及时调整 工期,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加固任务。
六、经审核,核定工程总投资为 1600.21 万元。其中, 工程部分投资 1562.17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 18.64 万元,环 境保护工程 19.40 万元。资金来源:除中央和省级按有关政 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县、镇自筹解决。
七、本工程建设管理由陆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 责,工程完工后的运行管理由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负责, 不再另设管理机构。管理单位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 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要求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水 利工程档案工作。
八、其他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
附件:陆河县河口镇北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 告专家审查意见
汕尾市水务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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