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林业局:
我局于2022年5月19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汕尾市万里碧道项目(汕尾市金霞光森林公园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审批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情况。汕尾万里碧道项目(汕尾市金霞光森林公园一期工程)位于汕尾市城区西部马宫街道内,项目主要建设园林地形土方工程、水景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园林建筑(入口建筑、游客服务中心)与小品工程、园路与铺装工程、园林桥涵工程、园林电气与景观照明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04hm2,均为永久用地。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5.18万m³,填方总量7.90万m³,借方总量2.72万m³,无弃方。工程计划于2023年1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工程概算总投资10352.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413.70万元,所需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区属滨海台地地貌,属于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1.1℃,多年平均降雨量2157.9mm。项目区地带性土壤以水稻土和沙土为主,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区属于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丘陵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m2·a。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04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达到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
(六)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的通知,本工程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225万元。项目开工前,请向我局一次性缴清。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及项目涉及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
四、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
五、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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