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汕尾市城区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期项目(红草镇新村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红草镇新村,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5°17'20",北纬22°49'44",为新建项目。
汕尾市城区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汕尾市城区东涌镇、捷胜镇、红草镇、马宫街道两侧沿途16个村庄的道路基础设施;沿线村庄生态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产业发展、产业链改造升级。
该项目属于分期建设,本项目属于第二期工程中的红草镇新村段。建设范围为建设新村村老村片区综合提升工程、新村村沿海片区综合提升工程、新村村田园片区综合提升工程、新村村党建文化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生态环境改造提升、道路升级改造、绿化工程、外立面改造、党群文化中心建设等。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17h㎡,均为永久征地,工程挖填总量为3.03万m³,挖方总量为1.58万m³,填方总量1.45万
m³,弃方0.13万m³,弃方运至汕尾市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
项目已于2022年1月开工,预计于2022年9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本项目总投资为4800.1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 4246.9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项目区属低山丘陵,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气温 22.6℃,多年平均降雨量1899mm,地带性土壤为赤红壤,地带性植被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项目地处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500t/(k㎡.a)。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1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达到21.6%。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的通知,本工程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102万元。项目已开工,请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依法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形成管理制度。应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参建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督促各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依法落实后续设计。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落实到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本项目为依法必须进行水土流失监测项目,项目现已开工,项目法人应尽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向我局及项目涉及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依法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汕尾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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