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
《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及职能的请示》收悉。经市委编委领导批准,现对你局机构编制事项批复如下:
一、撤销市水务局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将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划入局机关。
二、按照“撤一建一”原则,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与水库移民科,将行政审批服务及水库移民办相关职责整合划入该科室,同时办公室不再加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
三、将建设管理监督科的监督职能划入水旱灾害防御科,同时建设管理监督科更名为建设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更名为水旱灾害防御与监督科。
四、调整后,相关科室具体职责为: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化、宣传等工作。负责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管理水利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织编制水利信息化规划,指导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大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水行政执法。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普法宣传、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与水库移民科。组织协调水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各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统一办理等综合服务工作,规范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局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下级水务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按职责开展全市新建、扩建、除险加固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
(三)建设管理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制定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江海堤围、水库、水闸、引水工程的除险加固等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与监督科。组织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防护标准、防御洪水方案及相关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负责监督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及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完善防汛防旱监测预警管理信息平台。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物资储备和工程抢险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统计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指导实施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承担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调整后,市水务局核定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名、机关事业编制1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内设机构数额10个,分别是:办公室、规计与财审科、水资源与调度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水保与农水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与监督科、水政监察科、行政审批服务与水库移民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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