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6月22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逯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郑海涛共同签发总河长令,这是我市今年颁发的首个总河长令。
总河长令要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列入今年全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以更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水库除险加固落地落实。
一要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盯目标,铆足干劲,确保全市55宗水库(1宗中型,54宗小型)6月底全部完成施工招投标,9月底开工建设,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全力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筑牢水库“安全屏障”。
二要强化要素保障,多方统筹发力打通难点堵点问题。各县(市、区)要建立水利、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协调机制,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项目建设资金,确保今年11月底前资金申请不低于90%,12月底资金支付不低于90%。各地要挂图作战,紧盯初设批复、财政评审、开工完工等关键环节,建立挂牌督办、驻点督导、约谈通报等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要全面落实防汛措施,严守水库管护安全防线。各地在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同时,要严格落实水库“三个责任人”责任。水库管理单位要加强汛期雨水情监测,按照水库调度方案和应急度汛预案,储备必要的机械、物料等应急抢险物资。病险水库原则上主汛期一律空库运行。要持续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区域集中管护、“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加快小型水库集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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