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水安监〔2018〕11号
汕尾水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水利)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水利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水安监〔2018〕4号)和市安委办转发《广东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 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汕安办〔2018〕45 号)有关部署,我局制订了《汕尾市水务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汕尾市水务局
2018年5月25 日
抄送:省水利厅安监处,市安委办,南告水电厂,公平水库管理局、龙潭水库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
汕尾水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18年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单位、进工地,为实现防范重特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的安全目标筑牢思想基础,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内容
2018年6月,在全市水利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局属各单位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主题宣教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组织开展“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活动(见附件1)。局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我局实施方案谈认识体会,结合各单位实际谈贯彻落实改革发展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所征稿件我局将在门户网站上专栏摘录刊登。
2.选取部分单位发放安全生产学习读本、安全宣教片等学习资料,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工地。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谈安全生产活动,面向本单位职工组织开展宣讲活动。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通过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宣传推广一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专家到市重点水利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活动,同时邀请部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同志现场观摩,共同探讨解决当前大规模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交流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经验。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近期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并布置,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本地区重点工程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使职工群众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本地区有关部门,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防范能力。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参加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安排部署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四)组织参加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
组织全市水利行业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附件2)。水利部在活动期间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及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等为主要内容,开展2018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竞赛主要针对水利一线作业人员,以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管理知识、提升安全素质、倡导安全文化为目标,各地各单位要组织从事水利工作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提高广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争取全市水利安全工作上新台阶。
(五)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组织开展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观摩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加大装备物资投入等应急准备工作力度,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增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安全科普、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学习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片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4号)的要求,做好各主题宣教片、警示教育片的宣传推广和组织观看工作,届时将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并在局门户网站上传相关警示教育资料,供各地各单位观看学习。各地各单位要集中组织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水利一线从业人员采取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七)组织参加安康杯竞赛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网络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的通知》(安组委办〔2018〕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等网络宣教系列活动和“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八)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拟在6月份举办汕尾市水利行业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提升全市各级水利安全监管人员能力,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各地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采取专家讲解、现场教学、体验式教学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探讨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交流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经验,提升水利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九)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
在局门户网站上设立安全生产月专栏,刊登“一把手谈安全”征集稿件、宣传标语、警示教育片以及各项工作进展及成果;积极参加《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具体方案详见附件3),运用安全信息化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利用微信群,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安全预警提示等。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作水利安全生产挂图、图书、视频、警示教育片等文化产品,借助传统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参与“一带一路”、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主题宣传,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工程,开展采访、报道等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省水利厅、省安委会以及市安委员的决策部署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各项活动,同时要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特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活动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三、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正确导向,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编制具体活动方案,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为汕尾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局安委会),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各县(市、区)水务(水利)局和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把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作为主要目标,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指定活动联络员,保障活动经费,明确责任,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全面开展。
(二)务求活动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意识,广泛动员水利一线的职工积极参与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我局将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局直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我局对各地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及时报送信息
1. 在水利安全生产月专栏宣传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和交流本地区、本单位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要推荐安全生产月宣传联络员1名,于5月31日前将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4)报送市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与农电科。“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将本地区、本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与农电科,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
2. 请各单位于5月31日和7月2日前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大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市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与农电科。
联 系 人:江运来 彭卓俊
联系电话:0660-3336357
E-mail:SWSL3346780@163.com
附件:1.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2.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方案
3.《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方案
4.“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5.“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注:相关附件已发往邮箱swsl3346780@163.com,请自行下载)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尾市水务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