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库条件: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粤水规﹝2006﹞89号)第三条,省级评审专家入选专家库应具备条件:(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从事水资源或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有判别重大技术问题和进行技术把关的能力;(二)年龄在65岁以下(对本地水利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参加现场考察和相关技术论证工作;(三)对国内外水资源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有一定了解,熟悉我国水利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掌握相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四)主持过水资源或相关专业领域省市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有参加2项省市级以上项目审查、鉴定的工作经历;(五)思想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入库方式: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专家管理暂行规定》(粤水规﹝2006﹞89号)第十条规定,省级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我厅将定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省级评审专家评定工作,届时将由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厅直属(直管)单位组织本单位需要续聘和新申请参与评审的专家分别填写《广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专家续聘申请表》和《广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专家申请表》,并提出初审或推荐意见。在各有关单位申报和审核的基础上,经我厅复核,公布广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省级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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