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19〕81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汕尾市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目标责任管理,充分调动全市各县(市、区)、产业园区、招商引资部门的积极性,确保2019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2019年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总体目标任务
《中共汕尾市委、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我市“十三五”招商引资工作要按照“招大、引强、选优”原则,主动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力争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招商取得新突破,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打造承接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新兴产业新城,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2019年我市将集中优势兵力抓招商引资,采取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落实“一把手”带队、点对点敲门式精准招商。围绕新落地投产的比亚迪、信利、香雪制药等龙头企业,吸引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力争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50个以上,项目开工建设率达60%以上。
二、承担任务单位
鉴于各地用地指标、土地资源、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地条件存在明显差异性,2019年将全市全年招商任务压实到具备土地资源的各县区及汕尾新区(即承载主体单位),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各县区及汕尾新区(即承载主体单位)承担荐引任务。(一)全市各县区及汕尾新区承担全市全年50个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别是: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华侨管理区、汕尾新区。(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25个荐引任务,分别是: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驻外办。
市直职能部门荐引的项目要先到市投资促进局报备,由市投资促进局牵头组织互访考察、研判可行后转发给各县区及汕尾新区(即承载主体单位)实施,市直荐引的项目推进情况归口各县区及汕尾新区(即承载主体单位)统计,市直荐引单位要与各县区及汕尾新区(即承载主体单位)共同做好项目推进四个阶段的跟进服务工作。
年终考评时,市直荐引单位评分标准与各县区及汕尾新区(即承载主体单位)一样。落户市区(含汕尾高新区)范围内的产业项目,市城区、汕尾新区作为承载主体单位。市投资促进局作为考评牵头单位,不参加市直单位评比,并与市城区、汕尾新区捆绑承担年度招商目标任务。县区及汕尾新区招商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二名;市直职能部门荐引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二名。
三、具体任务分解
(一)县区及汕尾新区招商组:
1、市城区、汕尾新区、市投资促进局:新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业项目16个以上,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
2、海丰县:新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业项目11个以上,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
3、陆丰市:新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业项目10个以上,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
4、陆河县:新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业项目10个以上,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
5、红海湾开发区:新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业项目2个以上,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
6、华侨管区:新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产业项目1个以上,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
(二)市直职能部门荐引组:市投资促进局(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市发改局(环保能源产业招商分局)2个、市工信局(传统优势产业招商分局)2个、市科技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分局)2个、市农业农村局(现代农业产业招商分局)2个、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康养产业招商分局)2个、市商务局(现代服务业招商分局)2个、市国资委(国企央企招商分局)2个、市驻外办(乡贤回归招商分局)4个。
汕尾市2019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区及汕尾新区招商组 |
|||
序号 |
任务单位 |
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数 |
项目开工率 |
1 |
市城区、汕尾新区、 市投资促进局 |
16 |
60%以上 |
2 |
海丰县 |
11 |
60%以上 |
3 |
陆丰市 |
10 |
60%以上 |
4 |
陆河县 |
10 |
60%以上 |
5 |
红海湾开发区 |
2 |
60%以上 |
6 |
华侨管区 |
1 |
60%以上 |
市直职能部门荐引组 |
|||
序号 |
任务单位 |
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数 |
项目开工率 |
1 |
市投资促进局 |
7 |
60%以上 |
2 |
市发改局 |
2 |
60%以上 |
3 |
市工信局 |
2 |
60%以上 |
4 |
市科技局 |
2 |
60%以上 |
5 |
市农业农村局 |
2 |
60%以上 |
6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2 |
60%以上 |
7 |
市商务局 |
2 |
60%以上 |
8 |
市国资委 |
2 |
60%以上 |
9 |
市驻外办 |
4 |
60%以上 |
注:以上目标任务分解数均为任务额最低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