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尾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9.36亿元,同比增长9.7%,增速排名居全省第四位,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1.7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9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40.24亿元,同比增长9.6%,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6.1个百分点,比全省高5.7个百分点。
一、商品零售增速明显快于餐饮消费
全市实现商品零售548.88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35.90亿元,增长10.7%。实现餐饮收入60.48亿元,增长7.0%。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4.34亿元,增长1.1%。商品零售额增速明显快于餐饮消费,增速比餐饮收入快3.0个百分点,其中限上单位快9.6个百分点。
二、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增长迅速
在国内成品油价格升高带动下,2018年汕尾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21.6%,增幅同比提高11.0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7.6个百分点,拉动率较上年同期增强3.8个百分点。
三、汽车类商品零售增速稍有提升
受国Ⅵ标准即将上市、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个别热门品牌供应不急、市场饱和度增强、竞争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年末消费者观望心态明显,12月大型车企商品零售额几乎全面下降,较大程度地影响全年销量。2018年全年汕尾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6.9%,增幅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稍有提升;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速1.5个百分点,拉动率较上年同期增加0.1个百分点。
四、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增速止跌回升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升级改造的完成、差异化竞争的开展,2018年汕尾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3.4%,与去年同期相比,止跌回升,高出34.5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1.0个百分点,拉动率较上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
五、中西药类商品零售增速加快
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医药市场规模也不断壮大,从市县中心进一步向乡镇发展。2018年汕尾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类商品零售额增长38.9%,增幅同比提高16.5个百分点;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1.4个百分点,拉动率比上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