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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局强调“三要求”贯彻学习《广东省统计条例》
2022-10-31 16:08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10月31日,汕尾市统计局召开《广东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会,专题学习《条例》。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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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条例》的出台及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务实举措,是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现实需要,是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统计数据、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的特点。

  会议强调:一是各级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条例》,充分认清当前统计的形势,准确把握《条例》颁布的历史背景,全方位理解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多形式宣传学习《条例》,通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将《条例》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作为“八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条例》当作日常统计工作的行动指南。三是通过学习《条例》,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统计系统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4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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