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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01-16 17:11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汕尾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汕府法治办〔2019〕43号)文件要求,对照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实施方案》,我局对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

  (一)权责清单工作完善情况。

  开展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工作。根据《汕尾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权责清单数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司函[2019]10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完善。编制了《汕尾市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强制、检查权责清单》,上报市司法局。

  (二)统计法律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法治统计制度,把统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做好统计政策法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营造汕尾法治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我局从依法行政保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管理、行政行为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八个方面建立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统计制度。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涉及机构改革和涉企涉民办事证明事项的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56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按清理标准和文件要求,对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清理意见,并加强与市司法局进行沟通,提出反馈意见。

  (四)统计执法监督情况。

  按照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我局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汕尾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目的、对象、数量、内容以及检查方法等。2019年开展“两防”统计专项“双随机”执法检查,抽选海丰县和陆丰市50家企业进行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联网直报单位上报行为,纠正了一些统计违规行为,提高了企业上报数据质量,确保企业上报数据与统计部门的数据库相衔接,防止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严格自查清理,确保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市司法局文件精神及要求,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证件申领、培训和年审工作,确保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2、加强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全体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达到“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升统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这一目标,统计人员除了不定期开展思想、纪律、业务、执法观念等方面学习。同时还组织学习《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并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培训,效果明显,有效地提高了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2018年12月7日,汕尾市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和陆河县统计局,在陆河县城人民广场举办《统计法》暨经济普查宣传活动。活动突出了“全面弘扬宪法精神,奋力推进依法治统”宣传主题,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暨经济普查宣传册》等各类宣传资料数千份,接受统计法律和经济普查咨询,使群众了解《统计法》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自觉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工作。整个活动吸引大批群众参与,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到现场采访并报道了活动全过程。 

  (七)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汕尾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范围、局内各单位的职责分工以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统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统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定期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我局通过汕尾统计信息网等载体公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咨询受理、建议和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微信新媒体对外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四是加强统计信息的宣传解读力度。

  (八)组织保障情况。

  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局成立以戴德旺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汕尾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具体统筹协调全市统计系统法制政府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全市统计系统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各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全市统计系统统法制政府建设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执法基础较为薄弱。一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我局没有专职执法队伍,统计执法人员大多以专业统计人员兼职执法为主,执法能力不够强,难以有效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难以及时有效地惩处统计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二是统计执法保障不足。统计执法车辆和其他执法设备尚未配备到位,导致统计执法效率不高,难以适应新形势统计执法工作要求。

  (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一是对地方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强,部分地方领导干部未能依法履行好在统计工作中支持保障监督责任。二是对统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广东建设要求有较大差距。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指标信息量偏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统计执法人员的考核、学习制度,加大对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强化统计执法车辆、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到位有效。

  (二)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将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举办地方、部门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统计法治讲座,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大对广大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的培训教育力度,确保统计人员将《统计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意识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执行意识。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逐步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指标,特别是反映经济发展新常态等相关指标数据的解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继续创新统计科普产品,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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