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市统计局认真履行依法统计工作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市统计局运行的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担当,推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统计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同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自觉运用这一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市各项统计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之一,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局务会议、党支部学习会议等载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八五”普法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列入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环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专业人员深入学,不断扩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统计法治重要文件精神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法治化。市统计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持续优化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机制,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依法确定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进一步依法行政,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法治环境。2024年,未发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三)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市统计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汕尾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各项工作要求,把“全面加强统计监督、推动依法治统”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部署,并在汕尾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汕尾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的署名文章,进一步加大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
(四)深入推进基层统计普法学法。一是举办全市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为契机,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作专题培训,全面筑牢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思想防线。通过对新修改《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解读,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员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秉承依法治统理念,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自身统计工作能力。二是做好日常普法工作。2024年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向企业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1200余册,引导企业及时、真实报送数据。各级统计机构也相应采取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形式,告知统计调查对象法定义务和统计调查人员保密义务,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调查人员依法统计、守信统计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法,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对全市被抽中“四上”企业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情况、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真实性、统计数据真实性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销售面积、建筑业总产值等重点指标进行检查,努力形成执法检查“全覆盖”。
(二)严肃“规范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公示公开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网络公示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情况,积极推动事后公示,执法检查后根据有关要求严格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及案卷评查工作。2024年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51人次,共检查“四上”企业110家,其中投资项目9个。联合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全市10家“四上”服务业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要求做到抽查流程法定、抽查模式固定、抽查内容随机设定,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平台完成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两个全覆盖。
(三)精心“宣传指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工作,持续将普法工作延伸到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告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赋予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普及违法后果以及严重失信企业惩戒举措相关的知识,全面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筑牢防范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思想防线。
(四)提升“执法能力”。着力强化培训提能,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统计业务技能培训、“统计云平台”实际操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统筹能力、专业能力、法治能力”四种能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的统计干部队伍,以务实高效的服务能力推动统计工作水平与统计数据质量同步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市统计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一是融会贯通不够深入。未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工作的方方面面,法治理论与业务工作没有更好地融合在一起,以法治理论指导业务实践、业务实践充实法治理论的良好循环尚未真正形成。
二是县(市、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县(市、区)统计部门执法力量薄弱,除市城区和海丰县统计局以外,其他县(市)均无法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宣传成效仍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中能够运用传统法治宣传手段,但运用新媒体进行精准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化,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覆盖面能力不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法治工作部署安排,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引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把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推进依法治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好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任务,不断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和统计执法检查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继续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将统计监督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以及对各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监督机制,加强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对统计工作监督管理的工作合力,将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相结合,有效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是抓好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做到应考尽考。指导各地配强配足统计执法人员,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加强统计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执法队伍专业素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汕尾市统计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