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
《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已经2023年4月6日国家统计局第5次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统计局
2023年4月11日
附件: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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