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汕尾市法制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汕府法函〔2016〕90号)文件部署和要求,对照《汕尾市迎接广东省2016年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责任分工表》的各项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为保证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统计系统的法制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具体负责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为完成法制建设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二、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明确行政权力氛围,统一权利设定标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形成《汕尾市统计局权责清单目录》上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并予以公示。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严格自查清理,确保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汕尾市法制局《关于印发〈汕尾市法制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法函〔2016〕63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按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证件申领、培训和年审工作,并将行政执法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确保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
(二)加强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提高全体统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达到“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升统计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这一目标,统计人员除了不定期开展思想、纪律、业务、执法观念等方面学习,2016年度市局组织了全市统计系统行政执法检查知识培训班,邀请省局法规处处长黄日河主讲,而且还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培训,效果明显,有效地提高了统计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十三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明确统计行政执法专项工作为重点,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统计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努力使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尽责,秉公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了本局行政执法六项制度:1、汕尾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汕尾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3、汕尾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制度;4、汕尾市统计局行政执法结果查询制度;5汕尾市统计局限时承诺制度;6、汕尾市统计局完善持证上岗制度。
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源头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我市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扎实的、有针对性的一套表企业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联网直报单位上报行为,纠正了一些统计违规行为,提高了企业上报数据质量,确保企业上报数据与统计部门的数据库相衔接,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一)认真落实全市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各县(市、区)统计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落实要求,落实好省和市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同时结合“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向“四上”企业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500份,开展宣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从而提高全市基层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
(二)利用统计网站宣传、电话义务咨询、编发统计资料等形式推广普及《统计法》,达到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目的,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的活动为契机,各县(市、区)统计局开展形式多样统计法制宣传活动,让统计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统,促进科学决策。活动期间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吸引力,掀起统计普法宣传高潮,扩大依法统计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统计新形象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党性原则,坚持积极慎重地做好培养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严把党员入口关,依照程序发展新党员,切实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党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到各个工作环节中,与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具体职位的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局全体领导干部、党员要对照活动重点监督清单,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规范“八小时以外”活动。三是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利用微信等平台及时推送学习教育内容的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持续关注、阅读“南粤清风”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做到随时随地查阅、学习党章和党内两部法规原文、图文解读和案例剖析,积极参与在线知识问答,养成“微学习”的习惯。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努力营造廉政自律、厉行节约的氛围;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开展“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全局党员进行深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全面提升统计发展水平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汕尾市统计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