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经济预警监测能力,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将2023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推动主题教育有序开展。
一是聚焦一盘棋做好工作计划。及时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主题教育忙而不乱、有序推进。制定并定期更新“四计划、三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制落实,做到抓住关键、各有侧重、穿插进行,确保规定动作不漏一项、应学内容不漏一课、参与人员不漏一个。
二是聚焦学习主题抓实理论武装。通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带头深入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将集中学习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培训、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各科(室、队、中心)同频共振,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专题深入开展交流研讨。
三是聚焦学做结合抓实调查研究。局党组成员带头分别围绕5个课题进行调研。亲自带队赴各县(市、区)、各党建、创文巩卫、“百千万”帮扶挂驻村进行现场调研,采取“点”“线”“面”结合,针对普查单位清查进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上工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四是聚焦深查细照抓实问题检视。围绕“六对标六检视”深入查摆问题,动态梳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刻查摆出6项问题,针对问题制定24条整改措施,使主题教育与各项统计工作任务深度融合,把主题教育的成效体现在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问题,推动统计中心任务完成上,真正达到以学促干。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面推动统计调查取得新成效。
1.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
市统计局扛牢做好“五经普”工作使命担当、抓紧抓实“五经普”工作重点难点、全面强化“五经普”工作各项保障,高效完成了“五经普”单位清查各项工作。全市总验收清查单位29.18万户,与四经普相比增长125.4%。其中,法人与产业活动单位验收4.43万户,与四经普相比增长101.3%,新增单位0.18万户,采集占比81.4%;个体户验收24.75万户,与四经普相比增长130.4%。
一是凝聚合力,编制底册。积极协调人社、税务、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得部门数据名录,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地址等信息进行名录核实排重,最终生成《清查单位底册》和《清查个体户底册》。
二是强化培训,全面铺开。在清查工作全面启动之前,市经普办统筹举办为期3天的清查业务与软件培训,各县(市、区)相应开展清查培训,全市累计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单位清查、行业赋码、审核改错等培训共120余次。
三是注重协作,深挖潜力。充分整合运用部门信息资料,协调市税务局、市市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邮政局等部门取得相关单位名录资料,重点关注各类电商平台和物流公司相关个体经营户的信息,共计收集整理网约车车辆信息6036条,平台配送员信息2298条,下发至各县(市、区)经普办组织逐户摸排。
四是高效闭环,保质保量。成立数据处理专班,实现“横到边、纵到底”的清查数据监测,针对清查中填报为“2-9”状态企业开展查疑补漏专项调查,协助海丰县公平镇对358家非正常填报企业进行全面复查,共核实242家企业确为非正常经营状态,116家企业更新为正常采集,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形成高效工作闭环。
五是把握关键,查疑补漏。抽调各县(市、区)业务骨干到市普查中心进行数据会审,全面审核单位清查数据的行业代码、个体户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以及清查表中各项属性指标,对会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讨,提出解决方法,确保源头审核精准有效,并及时下发问题数据清单进行复核,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工作联动,为后续正式入户普查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是突出督导,提高质量。成立6个检查组,通过随机抽样方式,对抽中的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核实与评估,对存在的漏登、漏报、重复登记、行业代码有误和不符合清查范围等情况进行逐一核对,深究错误出现的原因,做好记录以便跟踪整改。
七是广泛宣传,家喻户晓。牵头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以“3+3”的形式开展分阶段多环节、分媒体多平台、分区域全方位的五经普宣传。通过不同的形式推广统计知识和“五经普”工作,分阶段多环节、分媒体多平台、分区域全方位把握宣传节奏,常态化多渠道传播效果叠加,多种形式共同造势相互补充,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全域覆盖,使普查工作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2.强化监测预警,发挥统计“晴雨表”作用。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紧盯GDP、工业、投资、消费等重点经济指标,加强动态跟踪,预警和监测,坚持每季度召开经济形势研判会,做到月初报数,月中分析,月底走访,建立重点企业监测目录,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新形势、新特点,更好地把握经济发展周期,当前政策方向和趋势变化,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为1430.84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排名全省第七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92.50亿元,增长3.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563.89亿元,增长5.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674.45亿元,增长4.9%。
二是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分析,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在2023年4月份,编辑出版《2022年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发《汕尾统计月报》11期;各科(室、队、中心)围绕各自专业中心任务,定期撰写专业分析材料。一年来,全局撰写《2023年一季度汕尾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2023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2023年前三季度汕尾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等统计分析文章31篇,其中《2023年前三季度汕尾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分析》获得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常务副市长牵头,梳理固投工作的推进,研究2024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计划,锁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前期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3.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力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通过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实施企业“重点联系、重点监测、重点扶持”,配备专人为培育库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全市共培育“四上”企业181家,完成率100.6%。分地区看,城区41家、海丰县53家、陆丰市48家、陆河县19家、红海湾经济开发区9家、汕尾新区7家、品清湖新区3家,华侨管理区1家;分专业看,工业31家、建筑业24家、房地产开发经营业13家、批发业12家、零售业27家、住宿业12家、餐饮业31家、服务业31家。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营造良好统计政治生态。
一是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全年共专项核实入退库企业232家,对430家企业单位进行源头数据治理核查,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责任,增强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同时严格按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汕尾市统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问题线索工作规范(试行)》,逐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机制。
二是以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全面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宣传”“执法+指导”的方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亮证”“询问”“记录检查笔录”“收集证据”等程序对全市125家“四上”企业和五千万及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仔细查看统计台账、核实原始记录和凭证,指导企业如实、准确、及时上报统计数据。
三是以突出问题导向和整改成效为抓手,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狠抓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1类问题,提出了55条整改措施。采取对账销号的方式,形成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扛责上肩,限期整改。
(四)坚持维护网络安全,全面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
一是建立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制定《汕尾市统计局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制度》明确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的机构为数据管理中心及其具体职责。同时与汕尾市恒宇科技有限公司保持合作,由其作为全局网络安全应急支撑队伍,负责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核查。组织各县 (市、区)统计部门建立网络应急机制及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台账,摸清网络设备资产家底,重点彻查联网直报系统账户信息,加强口令管理,严禁出现弱口令等现象,不断提高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高效做好五经普数据保障工作。通过健全网络数据指导、建立信息处理协调机制,购置移动数据终端等办公设备,保障各县(市、区)经普办、各成员单位之间能够快速沟通联系和互动,提高数据处理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二、2024年工作安排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加强政治能力建设。
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调查研究落地落细、坚持把检视整改抓实到位、坚持把融合主业整体推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二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读书班、结合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党课等抓好理论学习。
三是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建+经济普查、党建+统计业务培训、党建+“四上”企业培育、党建+创文巩卫的引领作用,推动党员干部立足自身岗位找差距、谋思路、作贡献,全力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四是持续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不越红线、不逾规矩,时刻把作风建设抓在手,把不良作风改到底,把长效机制建到位。
(二)以盘清家底为导向,全面推进五经普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各级普查机构的普查主体责任,统筹工商、税务、民政、住建等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率先垂范的作用,为正式普查打好组织基础。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两员”素质水平。继续加大“两员”培训力度,加强对普查员的重点培训、专题培训,多形式对“两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普查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普查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重点做好重要时点和关键阶段宣传活动,为普查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落实相关保障。加强对普查重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以督促进,以导促改,全面开展重大事项联合督导、疑难问题专项督导和重点区域跟踪督导,切实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是坚持依法普查,严把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全流程监测力度,成立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专班,针对异常数据及时做好指导监督和跟踪整改。
(三)以“专、精、快”为目标,加强统计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统计服务专业性。扎实开展“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协同推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工作,不断发挥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工作的指引作用。
二是提升统计服务精准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指标系列分析。及时掌握重点指标的变化情况,加强对相关行业数据和部门数据的跟踪监测预警,撰写高质量统计分析报告。
三是提升统计服务时效性。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拓展统计服务渠道,着力提升统计数据发布的及时性和透明度,通过汕尾统计信息网定期对外发布《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统计数据资料,最大程度发挥统计数据服务社会各界的作用。
(四)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为目标,持续强化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着力健全统计法治建设机制。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与时俱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法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着力优化统计法治建设生态。坚持以统计普法为出发点,凝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共识,优化统计法治建设生态环境。
三是着力提升统计法治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敢于较真,坚决反对和惩治任何形式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统计法治利剑震慑作用。
汕尾市统计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