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四上”企业攻坚为主线,以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重点,加强统计核算与分析,强化统计能力保障,全方位提升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一)“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取得新突破。抓企业入库,就是抓住了经济发展的“牛鼻子”,就是找准了扩规模、稳增长的着力点。2016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四上” 企业培育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将政府资源向“四上”倾斜,围绕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落实措施推进“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四上”企业培育工作。8月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培育“四上”企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培育“四上”企业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统计局等2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统计局局长戴德旺汇报了全市“四上”企业工作情况。会议提出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并加快培育“四上”企业的工作意见。此后,各责任单位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商议“四上”企业培育工作。二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统计、经信、住建、商务、工商等22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市统计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工作,形成了抓调研、抓入库、扩总量、稳增长的良好机制。 三是出台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地、各行业“四上”企业培育目标任务和各地、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提出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名录库,落实综合支持激励措施,建立层层培育工作机制,规范培育入统工作流程,开展专项业务培训辅导等工作举措,并实行监督问责通报制度。四是建立了拟入库企业数据库。市统计局主动与各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起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拟入库企业情况,明确企业入库的审批手续,指导拟入库企业准备报批资料,建立了拟入库企业数据库。对于符合入库条件,可以逐月入库的及时申报;对于成长型企业年末统一申报的,要求主管部门搜集整理企业入库资料,10月份,市统计局集中进行一次审核,及早发现问题,指导企业修改,统一申报入库;对于资料不完整,暂时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提醒主管部门协助企业尽快补齐手续,待符合条件后申请入库。五是抓申报、扩增量。2016年来,全市加大入库申报力度,共申报并入库企业115家。其中工业企业14家,批发零售业企业33家,住宿餐饮企业12家,建筑业企业10家,房地产业企业23家,重点服务业企业23家,为全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数据支撑。
(二)大型国情国力普查、专项统计调查取得新进展。
1、全力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底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普查每10年举行一次,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入户登记,普查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我市普查对象涉及65个镇街(农场)、 870 多个村、近 30余万农户、近 1000余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共配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 2500多名。第三次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我市高度重视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把开展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把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清单》,市统计局将三农普工作作为 2016 年统计工作的重点。具体工作主要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保障,为普查提供基础支持。成立了由市政府党组成员马智华任组长,市统计局等14 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普查工作。同时设立市级普查办公室,各县、镇、村分别于4月和6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严格责任落实。落实了普查经费,将农业普查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2016年已安排市级普查经费100万元。县、镇两级普查经费也相应得到落实。二是抓宣传,为普查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宣传横幅、LED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截至目前已在《汕尾日报》刊登农业普查宣传专刊,宣传画3000余张。三是抓试点,提高“两员”实践能力。以海丰县联安镇优冲村为试点,组织市、县两级农普办及镇街40余名业务人员深入农户开展普查试点工作,逐条逐项解释调查指标含义并询问情况,同时对部分农业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为正式开展普查工作检验方案、熟悉业务、发现问题、锻炼队伍。四是抓培训,为普查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市、县两级普查办人员20多人参加省农普办举办的农业普查方案培训班,并于11月上旬在海丰县举办了全市农业普查方案培训班,对全市60多个镇街(农场)近240名农业普查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普查人员的操作水平,为做好下步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2、全面完成2016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按照全国和省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具体部署,认真组织县(市、区)人员参加全省调查培训会议。组织调查员进行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先后深入抽中的四个县(市、区)的28个调查小区进行检查督导工作,与县区的同志交流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发现问题现场答疑,及时纠正调查中存在的问题,使全国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共对近7377名调查对象进行了人口变动情况调查。
3、积极协助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任务。积极与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并按照《市统计局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项目清单》,为政府提供季度城乡收支数据,目前此项工作已初步完成。
4、做好“三新”活动统计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关于提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活动情况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各地各专业对“三新”活动产业认真研究,协助国家和省统计局制定“三新”统计制度进行调查。
(三)统计监测取得新成果。坚持以实事求是为基本原则,以数据质量为核心,较好完成了2015年年报、2016年月度、季度、年度(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在完成上述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了农业、工交、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基本单位、投资、人口就业、人民生活、社会科技文化等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客观反映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切实做好GDP完成进程情况的监测,将GDP涉及产业、行业指标等进行细化分解,为市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此外,还从相关部门收集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外贸进出口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的资料,及时有效编印《汕尾统计月报》等资料供市领导决策参考。为做到应统尽统、统齐统全相关指标数据,市政府多次召开经济指标分析会、协调会、推进会,对全市经济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实事求是的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
(四)统计服务质量取得新提升 。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是市统计局的一项重要职能。一年来,为更好地推进统计服务体系建设,市统计局重点做好统计服务这篇大文章。严格执行对外提供反馈数据的制度,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做好对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数据的提供和解释,对于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做到及时、准确的报送;对市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按时完成。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完成市七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市人大七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领导讲话等材料的数据核实工作,做好《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刊发和《汕尾统计年鉴-2016》编印工作,确保按时公布和编辑发行。加强统计分析和信息工作。2016年,我局撰写了大量的统计分析和信息,报送“两办”统计分析文章28篇,被省统计信息网、党政信息网、《信息汇报》采用的统计分析达 30余篇,采用的经济信息和政务信息达 50 余条,登载数量居全省前三名;被市委、市政府领导签批的统计分析文章达10余篇。2016 年初,我局以发布《统计信息专报》的方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统计产品,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认可。
(五)统计能力保障建设迈出新步伐
1、统计法制建设深入推进。一是认真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制订《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方案》,于12月8日,联合国家统计局汕尾调查队、海丰县统计局,在海丰县海城镇举办 统计法暨农业普查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设置大型背景,张贴宣传海报,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宣传活动资料》、《农业普查福到农家》等宣传资料,有效促进了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二是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活动。根据省统计局通知要求,制订《汕尾市统计局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对数据造假惩治遏制不力、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以及对“统计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等五方面内容深入县区开展检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确保对“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工作到位,达到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效果。三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16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39个企业单位,责令改正单位4个,积极引导海丰县新特药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四上”企业,检查取得明显效果。
2、统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统计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统计局《“十三五”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内部硬件配置和统计内网安全和保密工作。
一是完成网络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3-4月,市统计局对网络视频会议室进行了升级改造,经过前期准备、设备安装、运行测试,网络视频会议室已改造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为召开视频会议、开展培训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二是集中采购了17部计算机、1部不间断电源(UPS)、5部笔记本电脑,更好满足各专业人员日常工作的需要和网络的正常运行。三是切实做好计算机和网络保密工作。对终端计算机安装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的客户端安全防护管理系统,对统计联网直报系统、重要统计数据处理应用系统、汕尾统计信息网站、网络与VPN系统、防火墙等重要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安全检测和24小时实事监测。
3、建立深汕特别合作区统计工作机制。4月19日,深汕特别合作区召开统计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独立统计工作,合作区统计信息中心管辖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统计事务,向汕尾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资料,同时抄送深圳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六)统计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1、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于5月迅速启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教育责任、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内容、丰富教育形式等扎实有序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局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3次,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8次,党组、党支部集中专题研讨4次,撰写发言材料及心得体会40余篇。二是分别组织了“两学一做”专题演讲会、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参加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网络竞答活动、“学党章、明党史”网络知识竞答活动,深化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任务、开展了党员公开承诺工作等。三是在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响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号召,赴陆河激水溪革命根据地开展党员主题日活动,踊跃参加扶贫济困捐款。全局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将专题教育与统计工作目标任务、与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确保了教育、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共提高”。四是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导全局党员自觉学习党章党规、遵守党章党规、尊崇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筑牢了思想政治基础。并在深化学习中深刻领悟,提高理论水平,提升统计业务能力。依据职位的设置和要求,经过市委组织部批准,采取民主推荐方式先后提拔了1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和1名副主任科员。市委组织部对我局“两委员、一代表”进行了组织考察。
2、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践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职,勇于尽责,在全局形成了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一是局党组多次部署、听取、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展。党组书记、局长身体力行,切实按照“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亲自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工作,讨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二是认真坚持谈话制度,班长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坚持把廉政教育时刻抓在手上,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底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研究制定了《中共汕尾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坚决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保证制度执行力。三是党组班子逐级传导压力,建立完善自上而下的“纵向”责任落实体系,并明确班子成员的“横向”责任,真正建立健全全覆盖的“网状”责任结构。进一步明确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列入了局公务员百分绩效考核的内容。分别与省局、县(市)区局签订了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而提高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业务培训增强队伍履职能力。局领导带头学习统计业务知识,动员局干部职工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局干部职工在学习和交流中发现自己的优缺点,并且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2016年,派出1名处级干部脱产参加省委党校学习班,5名业务骨干脱产参加国家统计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全局业务骨干均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先后举办了统计法制、能源统计、农业统计3场专题辅导课,邀请省统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现场为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和部分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授课。
(七)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统计局迅速动员,及时部署,按要求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1、迅速动员。及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统一干部职工思想,为开展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2、及时落实。及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确定一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科长为驻村第一书记,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3、认真分析研究新扶贫挂钩联系点的情况。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联系点的扶贫挂钩工作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的初步方案。
4、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局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带领部分干部职工组成的工作组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摸底调查、核对和走访工作。根据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全面掌握贫困户真实情况,形成《贫困户基本信息表》。
5、认真制定帮扶规划。在前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致贫原因,根据脱贫需求,逐村逐户制定三年帮扶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了三年帮扶规划。
在较好完成2016年工作任务的同时,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基层统计业务人员素质亟待提升、分析监测还有不到位、数据审核有待完善、统计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存在的不足都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克服和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计划
今后五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解放思想,深化各项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本着“规范、高效、有为、权威”原则,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以“团结、进取、学习、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今后五年全市统计工作思路具体可概括为“坚持一个主题,突出一个中心,加强四项建设”。即:
(一)以服务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为主题,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一是做好统计数据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以统计专报、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统计年鉴、普查资料汇编和统计信息等有效载体,及时准确向各级党政领导提供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依据,做到“用数据说话,为决策服务”。二是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及“十三五”规划总体安排,认真做好统计分析监测,创新统计系统经济形势分析活动,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监测预警力度,准确研判宏观经济形势,提高为市委、市政府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服务的质量与效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参与各项考核,及时研究改进相关指标设定和评估方案,发挥统计指标导向作用。积极开展各种制度外的、党政部门亟需的统计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反映自主创新、资源环境、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民生建设等的统计监测,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完善统计系统快速反应机制,努力开拓新的统计服务领域和项目,及时满足党政领导的决策需要。三是加强重大课题研究工作。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围绕领导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统计的调研优势,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努力提供有深度、有分量、可操作的调研报告,打造统计服务精品。积极采取领导圈题的方式,把党政领导最关心的问题,作为调研的重点课题,提高统计分析研究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四是加强统计社会化服务工作。坚持政府统计的公益性,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通过新闻发布会、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统计网络等多种手段,积极推进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普查资料、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成果,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广泛、及时的统计信息服务,更好地满足社会日益增多的统计信息需求。五是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布重大统计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相关背景,主动公开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法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相关统计数据的解读和释疑解惑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和使用统计数据,促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统计指标的理解和认识。
(二)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切实维护和提高统计工作信誉。一是认真组织做好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改进和规范GDP核算和数据发布,建立健全全市各级、各专业重要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二是精心组织做好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和其他各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创新工作方案,提高调查技巧,全力攻坚克难,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准确掌握全市经济发展各项基础数据,并做好数据衔接工作,全面夯实数据基础。三是开创统计改革发展新局面。我国统计调查事业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新阶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统计调查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要求的重要体现,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不断提高对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勇气;凝聚改革共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以强烈的担当精神,认真履行统计机构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细落实。
(三)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日、统计报表布置、出版统计刊物、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重大普查宣传等机会,不失时机地进行《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统计监督检查、各种专项检查和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尤其要做好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通报和宣传工作,坚决纠正和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为开展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司法部门的领导和支持,提高统计执法效果。三是抓好统计法制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报表签领、催报、查询等制度,规范法律文书,完善案件审议机制,做到证据齐全,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公正合理,树立起统计法律权威。四是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培训,提高统计人员自身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推进全员执法,增强工作合力。
(四)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要遵循“以任务带建设,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认真编制和实施全市统计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加大投入,完善省、市、县统计信息主干网络,推进网络延伸至镇(街道),初步实现企事业单位和住户通过互联网与统计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连接。逐步实现全市统计信息处理网络化的目标。扩大网络环境在日常统计工作和各项普查中的应用,开发、完善统计基础数据库和大型普查数据库,推广应用遥感技术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统计网站建设,改进栏目设计,增加信息内容,提高信息上网时效,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快速便捷的统计信息服务,打造统计门户网站形象。健全统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统计数据灾难备份系统,确保网络安全。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各级统计机构建设。积极协调县(区)、镇(街道)加强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充实专业统计力量。加强对基层统计业务的指导考评,推进基层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村(居)统计队伍建设,确定村(居)统计负责人,落实村(居)统计人员补贴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逐步帮助基层改善统计工作和生活条件。二是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指导、推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档案资料,依法配备具有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四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管理和培训,抓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从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考试考评等工作,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
(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市委安排的年度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统计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党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树立统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制定和落实学习制度,结合工作需要,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积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业务学习活动,并有计划地选派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着力构建学习型统计机关,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扎实经济、统计理论基础,较高研究分析、电脑操作和写作水平,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三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创造出用事业留人、环境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统计事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构建和谐统计机关。
三、2017年重点工作
(一)扎实抓好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
1、督促落实各级农业普查经费。各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要及时向当地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农业普查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特别是落实“两员”补贴和必须补充的数据处理设备购置费等,要足额核定、及时拨付,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继续加大农普宣传工作,获得普查对象更多支持与配合。要将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贯穿工作始终,随入户随宣传。通过宣传打消农民的疑虑,告诉农民他们填报的每个数字都将是为国家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都会转化成一项项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宣传为普查赢得更多更扎实的支持与配合。
3、强化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两员的业务能力。普查员业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普查质量,要加强村级普查员的业务和能力,使他们尽快熟悉业务水平。在正式入户中,要着重围绕表中的指标解释、表间指标关系的审核能力。
4、总结清查摸底工作中的不足和做好数据的评估工作,为正式入户打好数据质量基础。通过清查摸底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防止出现“前松后紧”情况,要加强各县区的督导工作,做到工作时松紧有度,按时上报。对清查摸底汇总数据要做好与年报、二农普以及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工作,查找数据差距原因,防止漏报、重报,为正式入户做好数据质量基础工作。
5、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入户登记是农业普查的关键阶段,是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的重要依据。要根据清查摸底结果,制定入户登记计划,合理安排登记工作日程,要做到入户登记对象不重不漏、登记项目不重不漏、登记内容真实完整、登记方式统一规范、登记进程安排有序,确保入户登记数据质量。
6、做好PDA数据录入,数据评估、分析及发布工作。认真做好各县区农业普查员的PDA数据录入的培训工作,要求普查员能够尽快熟悉和掌握PDA的录入程序。按省农普办要求,做好全市的数据评估、分析以及发布工作。
(二)继续抓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四上”企业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工作任务。全面梳理2016年“四上”企业新增入库数量,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房地产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行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拟定2017年各行业培育企业名单,制定工作包抓方案,将培育工作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地各相关部门,确保培育工作顺利推进。
2、落实工作措施。对当年新增入库“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全面掌握统计指标解释及填报内容,确保企业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开展。要求新增企业严格按照“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工作人员和责任,完善必要相关硬件设施,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工作。
3、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经信、住建、商务和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制定针对性培育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各县(区)的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培育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培育实效。
4、强化督导考核。定期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促使相关部门增添措施,认真做好对“四上”企业的新增培育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增长再上新台阶创造有利条件。
(三)抓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认真组织实施好工业、贸易、能源、投资、服务业等各行业各领域统计调查,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坚守“四条红线”,强化企业上报数据监督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质量过硬。
(四)持续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随着统计数据生产向科学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转变,统计信息化建设刻不容缓。全市统计系统要按照“以任务带建设、以项目带培训,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统计信息化建设思路,积极落实《广东省市、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全面提升统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着力增强统计信息系统网络与数据的安全性。制定《汕尾市统计信息化三年规划》,加强对全市统计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市统计局计划今年再增加投资,购置相应的网络和数据安全设备,并对网络视频会议室进行装修完善。同时,利用现有网络资源,推进OA办公系统建设,提高无纸化办公应用水平。
(五)不断推进法治统计建设。要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将全部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改进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加强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支持统计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利用好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及时对统计虚报、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2017年计划整合市县执法力量,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统筹调配市县两级执法骨干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加大对瞒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异地交叉、机动灵活的统计执法格局。
(六)加强镇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镇级基层统计工作履职能力强与不强直接影响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市县两级要强化乡镇基层统计基础性作用,梳理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进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市县政府支持基层统计,为基层统计人员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业务骨干体系建设。要鼓励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统计从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各类统计业务培训,同时,要加大基层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统计业务素质。
(八)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1、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继续对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施跟踪监测,做到逐月分析、每月预警,数据即出即报,提高预警及时性。继续在重点领域选择若干重点企业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更好地以微观调研支撑宏观分析,为今年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贡献正能量。拓展“对标管理”统计分析,编发《统计信息专报》和《汕尾统计》,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找差距、探路径。
2、为企业发展服务。继续拓展为企业服务的措施,积极听取企业建议并不断改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瓶颈开展调研分析,利用统计数据为企业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3、为社会管理服务。继续拓展社情民意调查范围,扩大统计调查的覆盖面,增强对民心民声民意的汇集能力,做好社情民意调查专题工作。
4、为社会公众服务。及时在统计信息网依法发布全市各类统计数据信息,让社会公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取统计信息。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加强对经济新常态、振兴发展、产业转移园区、生态文明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相关数据的分析和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九)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强化统计行风建设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抓。班子成员真正承担起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建设,更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围绕统计业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经常性地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持续抓好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节点,全方位的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2、加强改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市统计系统行为规范,不断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时时回头看、全力防反弹。按要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