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戴德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执法监督科,做到有工作机构负责、有具体人员承办,切实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分管领导亲自指导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严防舆情风险、违规泄密等情况;全面施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盯紧盯牢关键环节,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网站集约化建设、网站专栏设置和内容维护,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四是加强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激励各科(室、队、中心)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五是强化教育培训。12月12日,市统计局召开2023年全市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全面总结全市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廖天赋主持会议并讲话。
2023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8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条。没有与市统计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新制发规章、规范性文件,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未发生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需进一步加强,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形式不够多样。
(二)改进情况。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工作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推动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大统计法规、政策、职能解读力度,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解读统计数据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二)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汕尾市统计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