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互动 > 退役军人知识库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政府安排工作?
  • 2024-04-28 09:35
  • 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发布机构:
  • 【字体: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9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时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