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外出6个月以上的、居住地点相对固定的军休干部党员,一般应当转移组织关系。暂不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可凭所在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军休机构)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到暂住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就近安排在当地军休机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确保军休干部党员全部纳入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