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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0〕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23年4月14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意见到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李启栋
电话及传真:0660-3238883
电子邮箱:yfk3238883@163.com
通讯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191号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邮编:516600)。请在信封上注明“优待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关于加强军人 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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