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能力,为推动落实汕尾“做实做强西承东联桥头堡 全力打造东海岸重要支点”战略定位贡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法治力量。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全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学习内容,充分利用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载体开展党员纪法教育和党内法规学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带头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重大实践活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普法宣传
(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宪法、民法典“七进”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和第四个民法典学习月活动。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国家安全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五)围绕推进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大力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百千万工程”、绿美汕尾生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
三、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六)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务会议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和2024年度网上学法考试。邀请律师举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专题培训讲座,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
(七)突出新颁布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根据法规政策特别是退役军人事务有关政策规定的实施及修订,对普法学法内容进行优化和补充,边学边做、以学促做,在开展具体业务时加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八)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市司法局部署,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及时做好培训纪律;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九)聚焦主责主业做好退役军人普法宣教工作。依托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做好退役军人的政策解释和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有序理性反映诉求。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法治宣传等工作。
(十)扎实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机制。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促进执法服务工作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
(十一)加强退役军人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突出政治引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防治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宗旨,常态化开展互动式、沉浸式普法,更好满足群众法治需求。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加强市级及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和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窗口”建设,进一步强化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司法救助等服务内容,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工作。
(十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诉讼案件办理等涉法事项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