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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退役军人发〔2019〕55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和《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 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汕退役军人发〔2019〕55号
关于印发《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和《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
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19〕40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涉及清单事项内容的,请承办科室在报请局领导审批前或者提请集体讨论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将拟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承办部门处理意见及其理由和依据等相关材料送局法规权益科审查。
附:1.《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试行);
2.《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试行)。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清单(试行)
附件2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
记录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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