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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切实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
  • 2020-07-24 09:44
  • 来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发布机构: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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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以需求为导向,加强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切实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烈士亲属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在全社会树立缅怀英烈、尊重烈属的良好风尚。

          《意见》强调,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一要体现尊重关心,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积极帮助烈士亲属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二要加强管理引导,规范优先优惠政策,完善办理流程,加强法制宣传,在充分尊重烈士亲属祭扫意愿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祭扫纪念活动;三要注重协同配合,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区域联动,确保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活动组织服务工作有序衔接。

          《意见》指出,因烈士未安葬在其亲属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省份,烈士亲属前往烈士安葬地或者纪念地省份开展祭扫纪念活动的,各地应按规定提供服务保障。《意见》明确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对象,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并针对无上述人员的情况,将组织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女婿、儿媳、公、婆、岳父、岳母等。

         《意见》明确了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的服务方式、保障措施和办理程序,规定符合条件的烈士亲属可以选择 “组织祭扫”或者“自行祭扫”,原则上每年一次,并明确了烈士亲属在祭扫期间食宿、交通等方面的保障标准,以及在交通出行和文化服务方面享受的优惠优先政策。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探索网上办理申请业务,为烈士亲属异地祭扫提供便利,并积极引导开展网上祭扫、就地祭扫和代为祭扫。同时,要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展陈水平,美化净化环境,努力为祭扫活动提供良好场所、为烈士亲属提供优质服务。

        相关阅读:《关于做好烈士亲属异地祭扫组织服务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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