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支持服务体系,提升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综合素质和能力,现面向社会征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成员,为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创业引导、吸纳就业等方面提供指导、支持以及帮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指导、帮扶工作,通过思路引导、示范教学、实操实训、专业指导等形式,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等指导,多渠道帮助退役军人实现由军事力量向经济社会力量的转化,实现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一)征集对象
1.知名企业家、企业高管、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成功人士或金融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
2.熟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财会、法律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3.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4.已获得就业创业培训、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5.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
6.长期从事人力资源行业研究的专家、创业成功人士等,热心职业指导工作,具备较高的职业指导资格和能力。
(二)征集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大意义,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在经济建设中建功立业;
2、具有较高政策理论素养或丰富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热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具有指导能力,能胜任就业创业导师工作。
三、职责要求
(一)培训授课。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培训中担任授课讲师,为退役军人传授就业创业有关知识、解答疑难问题、提示创业风险、提供业务辅导。
(二)现场问诊。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下,对退役军人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进行考察、评估并提出咨询意见。
(三)导师和退役军人双向选择。确定“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结对组合,从创业意识、创业实践、职业规划等方面引领、指导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条件的可以长期跟踪提供服务。
(四)基地顾问。对当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教育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建设指导,为基地内就业创业的退役军人提供咨询服务。
(五)建言资政。作为评委或专家参加当地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区域协作、就业创业政策调研座谈等活,为政策制定部门提供意见建议。
(六)其他工作。参加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
四、征集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凡有意向的人员,请按要求填写《汕尾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推荐表》(附件),经单位盖章同意后,以纸质或电子版方式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推荐表、学历证明以及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与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确定人选。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资格审查、公示等相关程序审议通过后确定人选并向社会公布。
(四)聘任管理。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导师颁发聘书,聘期为两年,并纳入汕尾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在聘期内,能够积极参加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并且取得较好效果的,可以续聘。对就业创业导师团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团队成员和结构,确保团队高效运转,发挥作用。
附件:汕尾市就业创业导师推荐表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陈留民,联系电话:0660-3238268,电子邮箱:swsjycy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