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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024年)
  • 2024-10-27 17:27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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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汕府〔2023〕37号),我局被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目录如下。

    一、废止:关于义务兵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金由县级统筹的通知(汕府〔2003〕66号)。

    二、失效:无。

    三、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序号

    印发时间

    文件名

    文号

    1

    2009.06.26

    关于印发《汕尾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

    汕民优〔2009〕14号

    2

    2023.07.05

    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8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汕退役军人发〔202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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