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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024年)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汕府〔2023〕37号),我局被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目录如下。
一、废止:关于义务兵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金由县级统筹的通知(汕府〔2003〕66号)。
二、失效:无。
三、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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