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激励、促进和规范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近期,汕尾市文广旅体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考核评估工作,共8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18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不含国家级)纳入评估。
经传承人自查自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初步评估、实地考核等程序,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拟为:优秀2人、合格6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估结果建议拟为:优秀2人、合格14人、丧失传承能力2人。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上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属于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属于个人反映情况的请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共7日)
联系人:李准
电话:0660-3213368
邮箱:gdswysk@126.com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段172号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1汕尾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doc
2汕尾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 .doc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