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3A级旅游景区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汕尾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认定)委员会于2021年11月中旬组织考察评审组对海丰莲花村生态旅游区、海丰新山村红色旅游区、红海湾东尾红色文化旅游区进行实地考察。海丰新山村红色旅游区细则一781分,细则二75分,细则三77分;海丰莲花村生态旅游区细则一776分,细则二75分,细则三76分;红海湾东尾红色文化旅游区细则一777分,细则二79分,细则三80分。以上3家景区均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
经研究,拟认定海丰新山村红色旅游区、海丰莲花村生态旅游区、红海湾东尾红色文化旅游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可通过信访、来电进行反馈,反馈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实名签署,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共7日)
联系人:陈信颖
联系电话:0660-3605135
邮箱:kfk3396193@126.com
汕尾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认定)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