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并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专家评审组。
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对全市4个县(市、区)推荐的申报人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18人),涉及我市麒麟舞、西秦戏、正字戏、汕尾渔歌、龙舞(滚地金龙)、陆河擂茶制作技艺、东坑地景、海丰纸扎、客家山歌(陆河山歌)九个非遗项目。
现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日。
对上述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属于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属于个人反映情况的请写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至9月29日
联系人:李准
电话:0660-3213368
地址:汕尾市城区通航路中段172号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邮政编码:516600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