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为更好促进我市文旅融合发展,加快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我局起草了《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全文进行公告。
为更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通过我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可以在2023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wzcfg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汕尾市城区通航路172号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308室政策法规科(邮编516600),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发送至:0660-3213296。
特此公告。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