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高晴晴)10月16日,《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草案表决前评估论证稿)》表决前评估论证会召开。会议重点围绕法规的出台时机、制度规范、涉及的重难点问题等内容开展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惠文主持并讲话。
李惠文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制定文化旅游发展促进地方性法规的重大意义,用法治力量引领推动汕尾文旅产业深度融合、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严格把好政治关、利益关、不抵触关、表述规范关等审议“四关”,切实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整理分析评估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确保法规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及汕尾特色。要压实各部门职责,齐抓共管,使《条例》落地生根。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文化旅游规划建设、开发培育、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宣传普及,使《条例》广为人知。